研究院新闻

研究院新闻

所在位置: 首页  >  研究院新闻  >  正文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沙龙第四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3-10-27  浏览次数:

  1025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和法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沙龙第四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海淀校区顺利举行。会议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行了深入探讨。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齐延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泮伟江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田夫副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李红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雷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汪雄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一单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王理万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王迎龙副教授等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雷磊教授主持。

首先,雷磊教授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会议背景和会议主题。

在编写组成员介绍丛书内容环节,王理万副教授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批判了原有的资本主义法治道路,提出了新的方法论——辩证主义和唯物主义,揭示了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赋予了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的含义。汪雄副教授从“国外法治道路的探源”、“对国外法治道路的批判”以及“对国外法治有益成果的合理吸收”这三个维度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对国外法治有益成果的借鉴。赵一单副教授认为,法治的多样性原理构成了中西方法治多样性的前提,法治的社会基础差异造就了中西方政党作用的不同,政党的性质差异决定了中西方法治存在区别。

在专家发言阶段,齐延平教授指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理论阐释时,“六经注我”和我注六经只能择其一,不可取中间。泮伟江教授指出,要把好政治关,相关表述要注意和中央保持一致,并对章节逻辑结构提出了建议。王旭教授从学理化的角度分析了“法治道路”、“法治轨道”、“法治模式”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要强调学术性,通过概念的比较呈现学术主张和学术定位。田夫教授从措辞的准确性、章节的排序等角度提出了建议。李红勃教授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提出见解,并指出要注重运用法政治学、法社会学和法文化学的研究方法。

随后的自由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对自己的观点进行了补充,同时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充分交流。

最后,雷磊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总结。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沙龙第四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术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