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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主任主讲“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名家讲坛”第二讲

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

   2024年1月3日,由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名家讲坛”第二讲,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顺利举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主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百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坛。校长马怀德主持讲坛。

(徐显明演讲 摄影 卢云开)

在随后的演讲中,徐显明主任首先对英国、德国等欧洲国家以及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的法治道路进行比较,并重点分析了英国法治道路和日本法治道路的特征。他指出,基于中国独立的中华文明传统,中国走“演进式”的法治道路与“移植式”的法治道路都行不通,应当走自我建构式的法治道路。他从“刑起于兵”“政起于礼”的中国法律源头出发,梳理了中华法系几千年的演变历史,并重点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领导中国人民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最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徐显明主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和要素概括为七个方面,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与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坚持借鉴世界各国有益的法治文明成果,自我构建的中国法律制度是主干。他重点分析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做到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需坚持“一个根本”“两个必须”“三个统一”“四个善于”“四个方面”。徐显明主任概括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四个要求,包括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坚持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在谈到“与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时,他指出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四大瑰宝,分别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法典式的立法传统、“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的东方智慧以及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经验。徐显明主任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其他内涵和要素也进行了分析阐述。

(活动现场 摄影 卢云开)

(马怀德致辞 摄影 卢云开)

马怀德在总结中指出,徐显明主任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曾在理论和实务部门任职多年,经历丰富,学养深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有着深刻理解和精深研究。徐显明主任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为法大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是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的有益成果,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意义和思想内涵具有很大帮助。“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名家论坛”第二讲顺利结束。